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装备行业2011年工作要点

浏览:4185次 发表于:2011-07-07 07:14:02
 
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装备行业
2011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全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强化建材装备行业管理“四项制度”建设,实现全省建材装备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我省主要新型建材与制品在新建工程中的应用率比上年提高10%左右。以节能环保、质量优良、功能先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城市景观照明产品为重点,在全省推广应用30项新型建材设备。
(二)围绕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积极与北京市对接,探索建立环首都建材供应基地协商合作机制。
(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省设区市及扩权县(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率不低于80%。
(四)完成建筑业材料装备企业资质监督检查,重点扶持2家成长型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五)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继续开展建材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产品进行一次全省检查,净化市场秩序。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新型建材设备推广应用力度
1.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第14号),认真落实建材装备行业管理“见证取样、淘汰推广、使用备案、抽查公告”四项制度。
2.深入贯彻《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2010年版)》,在工程中推广使用新型建材设备,严禁违规使用已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建材设备。
3.结合全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指导行业协会发布《全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程推荐使用产品目录》,重点对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循环等材料进行推广,为全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提供优质建材。
4.大力宣贯《河北省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范》,开展建筑门窗节能标识认证工作,利用三年时间,对全省规模以上门窗企业的主要产品进行节能标识认证,提高节能门窗在新建和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应用比例。
(二)加快环首都建材供应基地建设
5.对环首都绿色经济圈14个县(市、区)进行专项调研,了解各地的建材资源、品种数量、建材生产企业规模、交通运输、以及土地、环保等情况。适时召开环首都建材供应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协调解决对北京砂石材料的供应问题。
6.逐步建立以门窗、散热器、预制构件等产品生产和供应为主的环首都建材供应基地,促进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各县(市、区)建材装备业的快速发展。
7.推进环首都建材设备管理一体化进程,与北京市就双方建材设备产品的备案信息共享、建材装备产品使用备案证书的互换互认、“混凝土搅拌站远程监控系统”的共同管理等问题进行协商,最大程度的简化市场准入程序,为双方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提供便利。
(三)加强建材装备企业监管和扶持工作
8.规范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进一步完善建筑业材料装备企业资质审批流程,严格新设立、升级企业的资质审批。开展既有材料装备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对达不到原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提出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予以降级或撤销。继续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健全网上考核、审批和发证流程,力争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9.扶持成长型民营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基地建设、企研联姻等形式做大做强,通过兼并重组转变企业机制;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省产品科技含量和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
(四)规范建材设备产品使用管理
10.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对备案企业和产品实行网上动态管理,实行“红绿灯”制度,实现备案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11.深入开展年度建材设备专项整治。以工程中使用的建材设备产品质量监管为重点,对建筑保温材料、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等产品进行专项检查,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五)做好行业自律和政策研究工作
1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行业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防止腐败产生,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
13.探索研究跨省(市)建材产品(如商品混凝土等)的质量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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