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企业局出台《关于为全民创业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服务环境的若干意见》
全省信用担保资本金年内力争达到90亿元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服务环境,省中小企业局日前出台了《关于为全民创业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服务环境的若干意见》。
《意见》规定,以扶持创业者、催生小企业为主题,鼓励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充分利用废弃场地、闲置厂房、园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推进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年内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总数达到200个。不断壮大创业辅导队伍,年内新聘创业辅导师100名、创业辅导员200名,并组织开展创业辅导。积极引导社会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围绕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开展信息、技术、政务代理、管理创新等各类创为服务活动。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多途径、多渠道加大资本金注入,年内全省信用担保资本金力争达到90亿元。推进强强联合,积极组建省级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和区域性核心担保机构,今年每个市组建1家担保资本金过亿元的核心担保机构,通过开展联保、共保、再担保业务,放大担保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和银企对接,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要配合各级金融办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上市企业培训,推动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不断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组织评选第五批省级信用优良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提高企业信誉度和公信力。
《意见》明确,年内引进各类中高级人才1万名以上。大力开展“河北中小企业发展名家讲坛”省内巡讲活动,年内选送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到清华大学学习深造。组织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专业特色培训,年内培训学员5000名以上。抓好200个远程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中小企业银河工程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年内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00万人次。积极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
《意见》要求,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引导,继续组织专家对50个重点特色产业集群进行规划论证,对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提高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实施品牌战略,全力打造区域知名品牌,指导帮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走高、精、专、新之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的开放、联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并且不断完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统计办法。强化运行分析检测,开展典型调查,运用统计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为领导决策、社会需求的供更多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
《意见》提出,组织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创业者和民营企业的公益性服务。帮助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室,增强企业依法保护意识和知法、用法能力。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切实履行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责,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一次大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费、罚款和摊派,强迫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无偿占用企业财务,侵犯、毁损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合法财产,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接受指定产品或者服务,强迫中小企业出资参加评比、评先、达标和培训,强迫中小企业订购报刊、书籍、音像制品或者做广告,强迫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购买有价证券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和限期改正,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