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生态环境法典已实施,违法成本提高,罚企亦罚人

浏览:6次 发表于:2026-08-19 17:19:49

       (本网讯)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将以往30多部分散的生态环境相关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整合优化,形成逻辑统一、系统完备的5编结构,各编核心定位清晰,覆盖生态环保全领域。

       核心治理章节,覆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新污染物等全领域,细化污染防治标准与管控要求,填补光污染、电磁辐射等新领域立法空白。

       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法治轨道,明确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碳足迹管理等核心制度,推动生态治理从“末端整治”向“源头预防”转型;罚则全面升级,大幅提高重点违法行为罚款上限(如放射性废气废液排放罚款上限提至200万元),新增稀释排放有毒有害工业废水等违法行为的追责条款。法典第1091条在严格规定监测机构法律责任的同时,明确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最高五万元罚款及最长十年的禁业处罚,实现了“单位+企业管理人员”的“双罚”,进一步夯实了企业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

       法典的施行,不仅是我国生态环保立法史上的里程碑,更与政府、企业、公民的行为息息相关。对政府而言,明确了生态环保的法定职责,倒逼各级政府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跨区域协同治理。对企业而言,划定了生态环保的合规底线,尤其是高污染、高排放企业,需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违规成本大幅提升。对公民而言,明确了生态环保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引导公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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