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质量追溯管理办法》

浏览:15次 发表于:2026-10-14 16:14:39

       (本网讯)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质量追溯管理办法》(沪建规范〔2026〕11号),该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2月31日。办法对建设工程重要建材的质量追溯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涵盖建材备案、供应信息报送、进场验收、检测监督等多个关键环节。建筑节能保温系统作为功能性材料被明确纳入管理范围。

       根据该办法的配套文件《重要建材品类目录(2026 版)》,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其他防水材料,包括保温材料(墙体、屋面、楼地面)、网格布、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砂浆)、锚栓(锚固件),以及外墙保温一体化、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系统等被纳入重要建材管理,实现保温领域核心建材追溯管理全覆盖。

       建材质量追溯体系以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为基础,供应信息报送为要素,各方通过建材监管信息系统对重要建材的进场、检测、使用、监管等关键信息进行记录、归集、共享和查询,实现市场和现场联动。建材供应单位须如实填报企业及产品主要信息,签署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完成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备案有效期为3年。重要建材进场验收时,施工单位应通过建材信息系统填报进场信息,供应单位核对确认,监理单位审核,三方须在进场后24小时内完成相关操作。

       编者按:地住建部门正逐步推进建材质量追溯管理的落地实施,政策执行力度将持续加强。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学习属地相关政策文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产品备案齐全、供应信息报送及时、质量追溯体系完善。

 

 

返回上一页

友情链接

中国中小企业河北网中国表面工程信息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防腐蚀论坛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国家石油和化工网中国石油腐蚀网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座818 冀ICP备12013063号-1 邮编:050051 电话:0311-68073978/68073976
E-mail:hbffbw@163.com 网址:http://www.hbffbw.net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