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调整调整建设领域《技术目录》
浏览:9次 发表于:2026-08-18 17:18:35
(本网讯)8月17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调整建设领域《技术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随着科技发展步伐加快,技术更新迭代周期缩短,部分推广应用技术难以适应当前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09号)和《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等有关规定,将建设领域部分《技术目录》予以调整。
“十四五”期间发布的《陕西省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目录》(陕建发〔2022〕259号)和《陕西省建筑节能适用技术目录》(陕建发〔2022〕260号),以及《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共计四期《技术目录》中所列的推广应用技术部分,自即日起全部废止;限制使用技术和禁止使用技术部分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定期开展《技术目录》征集工作,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其中,推广应用技术有效期为两年,仅供技术推广参考,不得作为工程设计和施工应用的强制性依据。
编者按:在陕西有业务开展的会员单位和行业企业,建议密切关注陕西省住建厅后续发布的技术征集通知,结合自身在防腐保温领域的核心技术、工程业绩及科研成果,争取将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纳入新版《技术目录》。同时,应强化技术合规意识,确保在陕工程项目严格遵循现行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规定,杜绝使用已废止的推广技术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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