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浏览:4567次 发表于:2008-06-11 13:47:4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企业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证书,方可上岗。

     二、公司安检科负责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三、各少数工种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上岗操作,上岗证每年要复审一次。

    四、工程队要注意安全宣传,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工人进场前后要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安全培训不漏人,培训情况和工人安全考试资料要整理归档。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六、企业要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进行培训,其中工程队长、工长、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轻伤事故报告统计:工程队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工长或队长,由工长或队长向企业安检部门汇报。轻伤事故由工程队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建立事故档案。 

     二、重伤事故报告统计:工程队发生重伤事故后,由现场有关人员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由企业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存入档案。

    三、死亡和重大死亡报告统计:工程队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后,工程队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工会,再由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四、特别重大事故报告统计:工程队发生重大事故后,凡有伤亡人员的,必须一并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由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企业分别按照两个“规定”的要求,查明事故情况,迅速向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机关、工会和涉及到的当地最高军事机关等报告。

                                                     班组活动制度

    一、工地建立标准的班组活动室。

    二、各班组每星期组织一次安全活动,由班组长组织,队级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参加活动。

    三、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条例、标准、制度、操作规程等,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四、工地各班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奖励先进,处罚落后。

    五、班组活动内容健康。

    六、建立班组活动记录,并归纳存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科经常深入工地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处理。

    二、安全检查科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一次,并打分、评比,奖励先进,惩罚落后。

    三、安全检查科在新工地开工后,要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并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

    四、工程队安全员对工地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大的事故及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工程队安全检查员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队级检查,并把检查结果记录归档。

    六、各级安检员要建立安全检查记录,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资料,并上报。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一、各种易燃、易爆等物品在工地内要建立专用库房,进行分批保管。

    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要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要远离火源,并设有通风、消防等设施。

    四、油漆、稀料等不准在库房内调配。

    五、易燃、易爆物品库不准设在工程内,库内不准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六、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并不得在阳光下爆晒。

    七、对易燃、易爆物品等在使用前要由技术人员向使用人员交底。


                                              奖罚制度

    一、公司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按预算造价一次性扣工程队抵押金1%,公司用抵押金强行制约,用于奖罚。评为市级文明工地的除退回抵押金外,公司再另行奖励预算造价的0.2%,省级的奖0.3%,国家级的奖0.5%。其中奖励队长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2000元;奖励安全员市级200元,省级400元,国家级800元。

    二、公司安全检查科在工地安全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除给予责任者必要的行政处分外,对受检工程队给予经济处罚。

    1.工程重要的部位安全防、架了搭设、临时用电、塔机及龙门吊、井子架等安装与拆卸等要制定施工方案,没有方案或方案未审批擅自实施者罚200-500元,没有向施工人员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罚安全员50-200元。

    2.工人进场未进行安全教育罚工程队队长1000-2000元,进行安全教育每漏教1人罚款10元。

    3.特殊作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处罚指派者50-200元。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否则每发现1人次罚款5元,班组长以上人员罚款10元,三级管理人员罚款25元。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否则罚款100元。

    6.“四口”防护应按本规定第七条实施,否则发现一处没有设防罚款20元。

    7.脚手架必须规范搭设,否则除责令重新搭设外,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

    8.不准酒后上班及穿高跟鞋、托鞋上班,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

    9.工地应按本规定第六条设置标牌、否则每发现一处处罚50-100元。

    10.发现龙门架载人、乱攀脚手架、非操作人员乱动机械设备等违章行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

    11.安全技术资料应齐全整洁,否则罚款200-500元。

    12.检查中发现危及安全、声音指挥、违章作业等问题,安全检查科视情节有权给予停工并处罚200-500元罚款。

    13.遇有上级有关部门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中受检工地被处罚,除由工程队(厂场)承担处罚外,公司另行再予从重处罚。处罚抵押金的0.3%。

    14.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处罚抵押金的0.3%,除按本制度进行处罚外,实行安全一标否决权,年终取消先进评先资格。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企业购进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测部门批量验证和检验合格证。

    二、工地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已经报废的各种保护用品。

    三、工地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四、各种劳动保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严禁乱扔、乱放,以防损坏。

    五、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在使用中出现损坏现象,要及时更换,不准继续使用。

    六、安检科及工程队要定期对各种保护用品进行检查测试,不合格进行报废。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工地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二、按照施工现场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三、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使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一旦事故发生,能顺利进行抢救。

    四、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分批管理,建立防火措施。

    五、工地存放的保温材料要设置防火措施。

    六、施工现场内要建立吸烟室。

    七、电工、焊工等少数工种要持证上岗。

    八、施工现场内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并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九、工地工程不准作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十、施工现场,未经保护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一、保养制度

    1、日常保养:工地内使用的各种机械在日常使用中要随时进行清理、调整、紧固、检查、润滑等,发现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2、定期保养:工地内使用的机械除日常保养外,要对机械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使操纵机构和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冬季维修与保养:在进入冬季后,设备公司对设备要进行全方位调整,不能使用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二、机械维修

    1、年度维修:在进入冬季后,公司对设备除进行调整外,部分机械需进行整机与部件修理。

    2、在机械使用中机械的效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时,在机械调整后公司需对整机进行大修或中修,恢复原来功效。

    3、紧急修理:在使用中机械某部分发生故障,工地或机械维修队应在工地内及时更换或修理。

                                                     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一、单位工程设立10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共8人。

    二、要地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三、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四、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五、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六、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七、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配执勤标志。

    八、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九、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十、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施工现场的保洁制度

    为给工人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保证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进行施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施工操作区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完工后将剩余材料整齐地堆放到指定地点。地面清扫干净,谁操作,谁负责。

    二、施工现场,料具堆放的位置同施工平面布置图位置相符,整齐有序,道路平整坚实,排水畅通。设专人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搅拌机用完后必须清洗干净。

    三、食堂干净、卫生,聘任专业炊事员,建造标准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四、设水冲厕所,有专人管理清扫。

    五、宿舍整齐、干净,设宿舍长一名,负责管理宿舍的卫生、治安和防火。

    六、工地设烧开水设施和保温桶,保证工人喝开水。

    七、聘任保健医生一名,购置适量的急救药品。

                                                       门卫值班制度

    一、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行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行工地。

    二、进行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三、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人员方可放行。

    四、门卫值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必须昼夜轮流值班,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记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准离开岗位。

    五、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六、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施工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1、炊管人员必须是由上级卫生部门体检,持有健康证的方可上岗作业,要爱岗敬业,热心为工人服务,保证饭菜的质量和数量,态度要公平和善,不优亲厚友

    2、必须保证工人就餐时间,不误出勤和休息。

    3、食堂、室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一日三清,食物垃圾等要随时清理运走。

    4、必须采购优质新鲜蔬菜,不得有发腐和变质的食品,要经常和就餐人员交流思想,调整饭菜,保证工人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和温暖的大家庭。

    5、食堂卫生负责人要尽心尽责,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1、在编制各项制度和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常抓不懈,经常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常识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2、教育本队职工要时刻不忘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公司和施工处领导组成,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核查组织。

    3、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者,要给予相应的荣誉物质奖励。

    4、对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玩忽职守,发现安全隐患情况,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者,或事故发生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者,要依据情况的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安全领导小组,对各班组施工中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地提出处理方法,并监督实现,做好记录,坚决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兑现奖惩。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和维修制度

    1、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严把机械采购关,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操作,精心维护,科学维修,注重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不断改善技术装备的素质,充分发挥机构设备的效能,最大限度地为施工作业服务。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技术人才,持证上岗作业,认真地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建立、健全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的管理体系,多班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地执行交接班制度。

    4、施工现场内的大中机械设备,必须搭设符合规定的防护棚,保持良好的机容机貌,机械停止运转后,电源开关箱要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5、由安全员协助电工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机械损坏,必须有专人进行维修或更换,修理后检查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和提出改进措施。

    6、机械设备在使用中,操作人员对工作积极认真,有成绩显著的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影响正常施工者,除按情况轻重赔偿一切损失外,再给予严厉处罚或停止作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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