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制国家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浏览:377次 发表于:2023-07-25 12:25:34

      (本网讯)为实现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营造健康舒适的建筑室内环境,发展可再生能源和零碳能源建筑应用,引导建筑和以建筑为主要碳排放的区域逐步实现低碳、近零碳、零碳排放,近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适用于新建与既有改造的低碳、近零碳、零碳建筑与区域的设计、建造、运行和判定。

      该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含总则、术语、技术指标、建筑降碳设计、区域降碳设计、低碳建造、低碳建造、低碳运行、检测与判定、碳抵消等。

      现摘录出部分与防腐保温较为相关的条款:

4.1.18 建筑宜选用可循环建材、耐久性建材和本地材料,建材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或认证)的或有明确碳足迹标签的材料与部品;

2. 选用耐久性建材,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3. 因地制宜使用本地建筑材料,降低建筑材料运输的碳排放。

4.2.3 墙体降碳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外墙宜选用重质墙体,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气候区墙体保温宜采用外保温系统;

2 采用除外保温外的其他保温构造时,应采取阻断热桥的措施,并采取可靠的防潮措施;

3 应在满足同等保温水平目标下,应选择全寿命期碳排放更低的保温材料。

4 非透光幕墙宜结合外墙外保温一体化设计。非透光的玻璃幕墙部分、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和其它人造板材幕墙等面板背后应采取高效保温材料保温,非透光幕墙与围护结构连接构件应进行断热桥专项设计。

5 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可根据气候条件,开展围护结构热湿耦合降碳设计。

4.2.5 地面、屋面降碳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保温材料应选择体积吸水率低、抗压强度高、尺寸稳定性好、全生命期碳排放更低的保温材料;

2 地面保温应考虑室内隔墙或基础造成的热桥;

3屋面宜采用吸水率低的挤塑板(XPS)、高强度模塑板(EPS)或硬泡聚氨酯(PIR)等材料作为保温材料;

4屋面构造设计宜避免在隔汽层与防水层间进行湿作业;

5 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建筑宜采用浅色屋面、通风屋面和种植屋面等屋面隔热措施;

6建筑屋面的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4.2.8 围护结构采用外保温构造时应考虑防水、吸水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位应做防水处理;

2 勒脚、室外平台外墙底部宜采用吸水率低的保温材料;

3 外保温与门窗交接处、首层与其他层交接处、外墙与屋顶交接处应进行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

4.2.9 当采用预制或现场浇筑混凝土内置保温构造做法时,应进行安全性计算,其热工和气密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置保温外墙板应保证保温层的连续性,不应出现热桥;

2 当预制外墙板周边保温层厚度有减缩时,应进行热桥模拟计算并计入平均传热系数;

3 当采用真空绝热板时,应采用无封边、带倒角的真空绝热板,当采用无倒角的真空绝热板时,应考虑拼缝位置造成的热桥;

4 预制外墙板接缝处以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处应设置防止形成热桥的构造措施并增加气密性构造措施。

 

《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点击附件下载

     

      会员单位及行业内企业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反馈到协会秘书处邮箱:hbffbw@163.com;协会电话:0311-68073978;也可直接反馈至住建部邮箱:zhangshicong01@126.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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